中共临武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05-07 10:28:19          来源:中共临武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编辑:唐麒斌 |          浏览量:25159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5月15日,六届市委第五轮第四提级交叉巡察组对临武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25日,第四提级交叉巡察组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县公安局党委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成立巡察整改工作组,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步骤,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提高领导干部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夯实政治担当,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为有力推动巡察问题整改,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认领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压力传导不到位等整改任务。多次组织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和专题会议,开展督查督办,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巡察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持续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推动整改任务落细落实。

(三)凝聚整改合力,推动巡察整改问题真改实改为确保巡察问题整改有力、有序、有效完成,县公安局党委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以“钉钉子”的精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推进,在整改过程中注重通过建章立制来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达到“事”已办结、“人”已到位、“钱”已到账、“制”已执行的要求,把落实巡察整改转化为提升队伍战斗力,推动临武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健全。

1.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1)上轮巡察整改对违规发放加班补贴资金进行了清退,并明确加班补贴据实造册发放,但在后续执行过程中改了又犯。

整改情况:一是已全额清退违规发放的资金;二是2024年9月2日召开局党委(扩大)会组织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是严格依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按规定发放加班补贴,局属各单位每月5日前将考勤表和加班补贴发放表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局政工室审签;四是对相关人员予以了问责处理。

2. 巡察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

(2)对巡察整改销号后须长期坚持的问题,缺少一以贯之的韧劲,未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导致部分问题出现反弹回潮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5月22日制定《临武县公安局纪律作风督察扣分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每月坚持下发纪律作风督察情况的通报;二是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坚持每周下发执法监督通报、每月开展一次专题研究,规范执法得到明显提升;三是每月对局属党支部开展一次党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总结上季度和安排下季度党建工作;四是2024年9月2日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工作,9月10日制定《关于印发〈临武县公安局党委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安排〉的通知》。

(二)反馈问题: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够到位,履行新时代公安职责使命有差距

3. 履行公安职能服务民生存在不足

(3)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会研究制定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案件会商研判、线索摸排、线索核查、责任追究四个工作机制;二是在全局11个派出所设置涉黑涉恶线索举报信箱,在局信访接待大厅专门开设涉黑涉恶线索受理窗口;三是相关涉黑涉恶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涉及公职人员相关问题线索已经移送市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办理。

(4)二是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较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落实“利剑护蕾”行动一月一例会制度;二是利用乡村广播一日一响、校园教育一期一讲、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多方位宣传教育;三是不定期组织对全县宾旅馆行业开展突击检查,确保落实入住实名登记,严格履行“五个必须”;四是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均已侦破并处理到位。

(5)三是深度打击“黄赌毒”犯罪行为未形成高压态势。

整改情况:一是各派出所对照接处警规定,对群众报警及时受理并出具回执;二是每季度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文旅广体局及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在城区至少开展一次统一清查行动;三是每月开展分析研判,形成《临武县涉黄赌毒警情分析报告》,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7)五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城区道路巡逻,加大违停车辆整治劝导力度;二是结合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及“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到学校、社区、企业等地开展“五进”宣传活动;三是制定《开展打击整治城区“飙车炸街”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由交警大队牵头开展整治行动,通过采取设卡执勤、机动巡逻、便衣蹲守相结合的方式,坚决打击城区“飙车炸街”违法行为,形成严管严查重拳出击高压态势。

4. 刑罚执行工作不及时、不规范

(8)一是看守所长期高位运转,存在已决犯和未决犯混押混管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将混管混押的罪犯进行了调监,已决犯和未决犯已分开关押;二是加强与检察、法院、监狱部门的沟通对接,对已决罪犯及时投送监狱,加快在押人员的流转和投监执行速度;三是对同一案件多个犯罪嫌疑人无法在县看守所同时关押的情况下,实行异地羁押。

(9)二是判处实刑罪犯未及时收监执行。

整改情况:一是除1名罪犯在逃外其他罪犯均已收监,对该罪犯已采取网上追逃措施并成立了追逃专班;二是局法制大队与县法院建立刑罚执行台账,统一登记,统一调度,每月相互通报核对,确保不漏一人一案;三是提请县委政法委出台《关于判处实刑罪犯交付执行工作若干规定》,刑罚交付执行有规可依。

(10)三是未执行罪犯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何某某、李某某、郭某某已逮捕并收监到位;二是提请县委政法委出台《关于判处实刑罪犯交付执行工作若干规定》,刑罚交付执行有规可依;三是对3名责任民警予以了问责处理。

5. 严格规范执法存在差距

(11)一是存在压案不查,以保代侦执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法制大队每周开展执法评查;二是对2名责任民警予以问责处理;三是涉案犯罪嫌疑人陈某已抓捕归案并结案。

(12)二是法制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由局分管领导、法制大队、办案单位组成7人会审组,由会审组集体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再决定取保候审;二是2024年8月22日开展全局刑事办案业务培训;三是对2名责任民警予以了问责处理。

(14)四是处置措施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26日与县检察院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会议,案件办理程序进一步顺畅;二是嫌疑人刘某保证金已退还;三是对2名责任民警予以问责处理。

(15)五是办案程序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责任单位开展规范执法专题学习6次;二是局法制、督察部门常态化联合开展执法活动财物现场检查;三是对1名责任民警予以问责处理。

6.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6)一是“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9日召开局党委会学习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第一议题”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二是2024年8月以后历次召开的党委会议(含党委扩大会议)均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三是对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7)二是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5月9日局党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2024年9月16日局党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24年下半年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二是2024年9月16日制定《临武县公安局党委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中共临武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调整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的通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局党委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分工;三是2024年12月底按要求向县委报告了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18)三是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9日针对原辅警李某案开展了警示教育;二是2024年12月16日、12月23日、12月31日,局警务督察大队、局情指中心连续3次开展数字证书清查行动并下发督察通报;三是2024年9月组织局属各单位全体民辅警签订了《规范使用微信等社交媒体(移动警务终端)保密承诺书》《微信工作群群主保密承诺书》;四是按要求做好了对退休人员的数字证书的注销,对新入职民警因工作需要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的由局政工室、局情指中心严格审核把关、批准同意后才能办理。

(三)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压实,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问题。

7. 落实主体责任有欠缺。

(19)一是全面从严治警压力传导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未压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10日制定《关于印发〈临武县公安局党委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安排〉的通知》,压实局党委班子成员责任;二是2024年3月25日召开2024年度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安排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三是2024年12月20日研究制定《临武县公安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公安中心工作同计划同部署。

(20)二是“关键少数”违纪违法问题较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10日制定《中共临武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任务分解的通知》,明确“关键少数”的职责,强化督促指导,加强日常监管;二是2024年9月20日制定《关于印发〈临武县公安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通知》,确定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三是2024年12月26日组织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观县廉政教育基地;四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责任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

(21)三是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个人自查、集体评议等方式,全面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二是2024年6月11日对新入警的民警开展廉政谈话;三是2024年4月12日制定《关于印发〈临武县公安局数字证书违规使用立行立改工作方案〉的通知》,2024年4月28日制定《关于数字证书违规使用立行立改专项督导的督察情况通报》;四是2024年8月8日县纪委给予李某某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

8. 工作作风不扎实。

(22)一是纪律作风松弛。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5月22日制定《临武县公安局纪律作风督察扣分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每月下发纪律作风督察情况通报;二是由局政工室牵头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队伍形势分析及民辅警违法违纪分析,提出加强队伍管理的工作意见;三是局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对督察通报的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23)二是违规饮酒问题较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2日召开党委(扩大)会学习公安部《六项规定》精神,结合违规饮酒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局警务督察大队每月对全局民辅警抽检一次酒精测试,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督察力度,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对违规饮酒民警给予了相应的政务、警纪处理。

9.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治不彻底。

(24)一是多发节假日加班补助。

整改情况:一是已全额清退违规发放的资金;二是2024年9月2日召开局党委(扩大)会组织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是严格依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按规定发放加班补贴,局属各单位每月5日前将考勤表和加班补贴发放表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局政工室审签;四是对相关人员予以了问责处理。

(25)二是无依据发放奖金。

整改情况:一是已全额清退违规发放的奖金;二是2024年9月2日召开局党委(扩大)会组织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是对相关人员予以了问责处理。

10.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26)一是工会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按规定要求责任单位全额清退违规发放的资金;二是2024年8月13日组织责任单位民辅警学习《湖南省基层工会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提高工会财经制度纪律意识;三是责任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工会经费支出的管理规定》;四是对相关人员予以了问责处理。

(27)二是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临武县公安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二是局属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电子卖场工作,做好本单位账号管理,按计划和实际需求进行采购事项;三是由局警务保障室审核把关,对未进入电子卖场的采购事项不予核报。

(28)三是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发放不符合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临武县公安局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发放具体实施办法》;二是局属各单位每月5日前将考勤表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局政工室签审;三是局警务保障室按月核发值勤岗位津贴,局警务督察大队负责监督检查。

(四)反馈问题: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11. 落实队伍监督管理责任有欠缺

(29)一是民警、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共临武县委组织部 关于加强和改进县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临武县公安局科级以下民警因私出国(境)审批和管理监督规定〉的通知》;二是严格执行全局职工、辅警和退休老干护照交局政工室统一管理制度;三是严格审批程序,认真审核出国(境)申请人员的资料,由局政工室开展谈心谈话,并提交承诺书。

(30)二是对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所在单位加大对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的日常考勤,每月向局政工室提交考勤情况;二是对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绩效定等的依据;三是修订完善了考勤制度,民警缺勤期间不得享受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

12. 选人用人存在短板

(31)一是坚持好干部标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对试用期内受处分的民警予以延期转正,对有问题线索待查的民警做出了不转正决定;二是组织局党委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等选人用人思想;三是在干部任用考察过程中,严格按有关规定对拟任人选开展深入考察了解;四是局政工室、督察大队、法制大队加强对拟任人选的审核把关。

(32)二是部分重要岗位长期空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局党委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二是已配齐金江派出所所长、治安大队教导员、拘留所副所长;三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好干部标准”的重要论述,待公安机构改革完成后及时配齐其他重要岗位干部。

(33)三是部分局属单位存在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党委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切实增强机构编制意识;二是严格执行“三定方案”,杜绝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的情况;三是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在公安机构改革完成后予以解决。

13. 党建工作虚化弱化。

(34)一是党建基础工作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8日局党委会研究通过相关支部补选支部委员名单;二是局党建办每季度对局属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了问责处理。

(35)二是组织生活会程序简单。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22日召开县公安局第四季度党建工作例会,就如何开好组织生活会进行了培训;二是局党建办每月检查党支部党建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反映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要求原第一党支部、第八党支部开展自查自纠,抓好问题整改,责令原第一党支部、第八党支部书记作出检讨。

14. 党员管理工作不严谨。

(36)一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以来,局党建办每月到各党支部抽查“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2024年11月12日局主要领导对原第八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2024年9月20日局分管领导对原第三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由局党建办每月制定下发党建工作提示。

(37)二是党费收缴不规范,存在欠缴党费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做到立行立改,原第二党支部、第九党支部立即补缴了所欠党费,并存入县委组织部党费专户;二是2024年11月22日在县公安局第四季度党建例会上集中学习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三是规范党费台账管理工作,由局党建办专人负责全局党费台账管理,各党支部指定专人收缴党员党费。

(38)三是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22日在县公安局第四季度党建例会上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发展党员程序规定,要求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二是原第十党支部书记就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作了检讨,并由局分管领导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局党建办对发展党员对象程序认真审查把关。

三、下一步巡察整改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学习教育,丰富警示教育形式。持续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巡视巡察工作相关要求作为长期任务,纳入常态化学习体系,不断巩固和提升民警的思想政治和理论水平。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方法,通过微信工作群常态化发布提醒,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促使队伍遵纪守法的习惯养成。

(二)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制定细化配套规定。全面梳理现有工作制度,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修订执法规范、案件办理、队伍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明确各岗位工作流程和职责权限,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针对不同警种的工作特点,制定更加细化的配套规定。

(三)继续加强成果运用,推动公安工作发展。将巡察整改成果与公安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紧密结合,推动临武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及时总结巡察整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全局各警种共同提高工作水平。对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5-6322987;邮政信箱:临武县舜峰镇东云路405号;电子邮箱:407173993@qq.com。

中共临武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5年3月26日

责编:唐麒斌

来源:中共临武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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